双方交换房子应该怎样办理手续怎样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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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一、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契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条例》规定,下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三、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是契税的纳税人。
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个人,外国人及其他个人。
四、契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什么?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计税依据的确定则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五、契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契税税率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湖北省契税税率规定为4%。
六、契税的减免税政策规定有哪些?
按《条例》规定,契税的减免政策规定有四条: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此外,《条例》还规定: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条例》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款。
七、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性质凭证的当天。
八、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条例规定契税的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
那个啥来着呢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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