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国家税收是不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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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有税收优惠。其他商业开发没有税收优惠。
一、对改造安内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容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三、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针对既建有商品房又建有权调换安置房的开发商)。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小猪乐乐88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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