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材料设备生产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产品执行标准(国版家标准、行业权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3.国家或省级型式检验报告;
4.产品鉴定(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评估)证书;
5.其他专项证书或报告(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C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型式批准证书、计量检定证书、卫生性能检验报告、系统耐候性报告等);
6.产品使用说明书、施工工法、检验或验收方法等;
7.信用资料(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评价认证、发明专利等证书);
8.诚信经营承诺书(格式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