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即转让二手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内费用后的余容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规定的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不动产的转让方。营业税综合税率为5.55%(含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附加)。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款为营业额。转让抵债所得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在房产买卖交易中,由出售房产的单位、个人按照营业额的5.55%交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