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对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版及权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有条件时应尽量采用自然排烟。
2机械排烟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房间,或设置固定窗的房间;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高超过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