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版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权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在《物权法》出台以前,70年届满以后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一直是悬在人们心中的巨大石头。购房者担心,一旦土地使用权被收回,那么自己住宅的命运将会如何呢?《物权法》对此的回应是,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自动续期。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不需要对这点存有担忧,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普通民众的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