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及结合电梯施工的特点,电梯井道入口防护需满足如下要求:
1.厅门/安全门/检修门入口设置100mm高放水台。(防止井道意外进水损毁电梯部件)
2.厅门/安全门/检修门入口设置防护门;防护门应固定于墙壁,可以方便的开启和锁闭;防护门至少应高1.2米,下部有150mm的踢脚板,有足够的强度。(防止人员或物体意外坠落井道造成伤害)
3.电梯井道壁的其它孔洞应全部用水泥或木板封闭。(防止物体意外进入井道伤害施工人员或损毁电梯)
4.机房内非电梯预留洞口应全部封闭。(防止人员或物体意外坠落井道造成伤害)
5.在由我司井道施工期间,请停止与井道相关的一切施工;否则应通知我方,在办理一定手续后,我方将停止井道施工并交由贵司负责。
1.5--1.8是地方要求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合建质安[2008]84号
四、电梯井口安全防护的有关技术要求。
1、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其高度在1.5m至1.8m范围内。
标准是人定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安全,在成本合适的情况下高要求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