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规定,由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对商品房所在的工程进行验收并盖章确认合格即为验收合格。但是要办理竣工备案证明书和产权证一定要先有通过消防验收的合格意见书,至于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是否是交房的必备条件,还要视具体合同而确定。另外,像台风、地震等属不可抗力的因素没有异议,但像高考限噪之类的原因是可预见的,是否属不可抗力还要由法院等权威部门来认定。 市消防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按照《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未通过的房产是禁止交付使用的。因此,业主们在新楼盘没有取得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是有权拒绝收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