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为何晚年自称六一居士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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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1007-1073),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安永丰(今属江西)人,自称庐陵(今永丰县沙溪人)。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卓越的文学家、史学家。
翻开史料,我们看到,欧阳修在滁州时,自号醉翁(不难理解,就是他喜好饮酒)。而到了晚年却又自号六一居士,这是何故?其实,他已经给了我们答案:“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於其间,是为六一。”
所谓“六一”,不过就是书琴棋酒等,其中书是第一位的,也是最至关重要的。这与他好学苦读有关。他之所以后来能够在“仁宗时,累擢知制诰、翰林学士;英宗,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神宗朝,迁兵部尚书,以太子少师致仕”。也皆与他知识渊博、笔力深厚有关。
据《欧阳公事迹》记载,“先公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使学为诗。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录。录未必,而已能诵其书。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自幼所作诗赋文字,下笔已如成人。”
按今天的话说,大意就是:欧阳修四岁时就失去了父亲,家境贫穷,没有钱供他上学。他的母亲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用这个方法教他写字。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让他学习写诗的方法 。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他就到乡里的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进行写。还没有完,就已经能够背诵了。以至于白天黑夜废寝忘食,只是致力于学习。他从小所写的诗歌文章,就像大人写的一样有文采。
也许正是由于欧阳修的苦学勤学治学态度与实践,使得他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他大力倡导诗文革新运动,改革了唐末到宋初的形式主义文风和诗风,取得了显著成绩。由于他在政治上的地位和散文创作上的巨大成就,使他在宋代的地位有似于唐代的韩愈,“天下翕然师尊之”(苏轼《居士集叙》)。他荐拔和指导了王安石、曾巩、苏洵、苏轼、苏辙等散文家,对他们的散文创作发生过很大的影响。其中,苏轼最出色地继承和发展了他所开创的一代文风。北宋以及南宋后很多文人学者都很称赞他的散文的平易风格。他的文风,还一直影响到元、明、清各代。
现举三例加以说明。
其一,虚心求教。宋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欧阳修被贬滁州任太守。此后,他时常闲游山水,并与附近琅琊寺的智仙和尚结为好友。为便于他游览,智仙和尚带人在山腰盖了座亭子。亭子建成那天,欧阳修前去祝贺,为之取名为“醉翁亭”,并写下了千古传诵的散文名篇《醉翁亭记》。文章写成后,欧阳修张贴于城门,征求修改意见。开始大家只是赞扬,后来,有位樵夫说开头太啰嗦,便叫欧阳修到琅琊山南门上去看山。欧阳一看,便恍然大悟,于是提笔将开头“环滁四面皆山,东有乌龙山,西有大丰山,南有花山,北有白米山,其西南诸山,林壑尤美”一串文字换上“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几个字。如此一改,则文字精练,含义倍增。
其二,行文求简。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时,一次,与同院三个下属出游,见路旁有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狗。欧阳修提议:“请你们分别来记叙一下此事。”只见一人率先说道:“有黄犬卧于道,马惊,奔逸而来,蹄而死之”,另一人接着说:“有黄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最后第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听后笑道:“像你们这样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那三人于是连忙请教:“那你如何说呢?”欧阳修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足矣!”三人听后脸红地相互笑了起来,比照自己的冗赘,深为欧阳修为文的简洁所折服。
其三,文风严谨。据《宋稗类钞》记载:有一次欧阳修替人写了一篇《相州锦堂记》,其中有这样两句:“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交稿后,他又推敲了一下,觉得不妥,便派人骑快马将稿子追回,修改后再送上。来人接过改稿,草草一读,很是奇怪:这不还和原稿一模一样吗?仔细研读后才发现,全文只是将“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改成了“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快马追回的只是两个“而”字。但他反复吟诵后,才发现个中妙处。原来,改句中增加了两个“而”字,意义虽未改变,但是读起来语气由急促变为舒缓,音节和谐,增加了语言抑扬顿挫的音乐美。
欧阳修虚心求教、行文求简、文风严谨的做法,至今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呆呆呆cat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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