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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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我市现行的的行政事业单位每年一次性的取暖费补贴标准是在2003年暖气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时制定的,现在还执行此标准。兰州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标准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但是大范围上调的可能性不大。

此次改革主要是根据国家《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重点是由单位统包、个人无须交费的福利供暖方式将逐步变为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的供热制度,采暖费用将通过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

兰州作为全国的试点城市,近日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每年一次性的采暖费补贴标准:事业单位中地级干部为840元,县级干部为670元,科级干部为500元,科员及科员以下人员为390元;行政单位中地级干部为900元,县级干部为840元,科级干部为630元,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人员为490元。

苏州齐惠壮士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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