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权问题未报建户主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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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可能有些麻烦。
首先是继承的问题:从单纯的继承关系来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是回名字是你爷答爷的,在你爷爷去世后,你奶奶、父亲与姑姑有继承权,其中,你奶奶的继承份额大,即你爷爷去世后,你奶奶作为妻子,要先分割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次,你爷爷的部份由你奶奶、父亲、、姑姑继承。现你父亲去世,由他那部份由你及二个姐姐代位继承。
2、姑姑出嫁是什么时间,如出嫁后才对房屋进行翻修,则翻修后的房屋无继承权。
3、现在问题:你奶奶、姐姐对房屋转成你的名下有无意见?如有,恐怕转不成。
4、上述人员均无意见,要看国土局了。
一般情况,对“折旧建新的批准,如不是在城镇规划内呀不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申请都会同意。
其收取费用也比新建房屋要低得多。
对未经批准而超出的房屋面积属违法建筑。处理情况有两种:罚款后批准;拆除。
所以,具体情况到国土局询问一下。追问感谢你的耐心回答!
我全部亲人都没意见的,去公证处都按手印了才发现房本是没更新,90年的!
现在问题就是国土,如果要走报建这条路,估计没几万搞不下来,
而我所处的镇区,就是大部分人都有我这情况,像房本登记的是先人的名字或改建无报建的
我问了劳动局的朋友,建议是不搞,浪费钱啊~追答是啊,如何只是自己住,不考虑买卖的问题,不办也行,但从长远考虑,以后办手续的费用只会越来越高。
s791144868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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