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们可以参照《物权法》主张、行使自己的权利,具体参照依据是《物专权法》的:
第二条 物权,属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及同意装修业主的比例看,物业无任何权利干涉业主们的行为。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必理会物业的限制。
但装修如果需要动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则应遵循当地政府有关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业主自筹资金实施装修,非财产权利人是无权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