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天津市的规定如下:
天津居民阶梯电价划分为三档:
第一档,年用电量2640度及版以下(每月不超过220度)权,电价0.49元/度;
第二档,年用电量2641至4800度(每月220度到400度之间),电价0.54元/度;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每月400度以上),电价0.79元/度。
此外如果是磁卡表用户,在2012年7月1日实行阶梯电价之前的剩余电量,将不执行阶梯电价,均按照每度电0.49元计算。当用户在2012年7月1日前所购买的电量用完之后,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满意请采纳,O(∩_∩)O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