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他项权利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证其正常权益不被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专2015年5月5日发属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行使异议权,满足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客观需要。其中规定,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但是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3.你现在虽然还不出款,但是还是可以和债权人协商沟通更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通过法 律途径毕竟周期较长也不是债权人所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