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有关对电缆桥架的要求:
电缆支架和桥架电缆支架和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应适应使用环境的耐久稳固。
应满足所需的承载能力。
应符合工程防火要求。
2.电缆支架除支持工作电流大于1500A的交流系统单芯电缆外,宜选用钢制。在强腐蚀环境,选用其他材料电缆支架、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沟中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可选用耐腐蚀的刚性材料制。
电缆桥架组成的梯架、托盘,可选用满足工程条件阻燃性的玻璃钢制。
技术经济综合较优时,可选用铝合金制电缆桥架。
3.电缆桥架的组成结构,应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桥架的承载能力,不得超过使桥架最初产生永久变形时的最大荷载除以安全系数为1.5的数值。
梯架、托盘在允许均布承载作用下的相对挠度值,钢制不宜大于1/200;铝合金制不宜大于1/300。
钢制托臂在允许承载下的偏斜与臂长比值,不宜大于1/100。 6. 2.
4.电缆支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明敷的全塑电缆数量较多,或电缆跨越距离较大、高压电缆蛇形安置方式时,宜选用电缆桥架。
除上述情况外,可选用普通支架、吊架。
5.电缆桥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需屏蔽外部的电气干扰时,应选用无孔金属托盘回实体盖板。
在有易燃粉尘场所,宜选用梯架,最上一层桥架应设置实体盖板。
高温、腐蚀性液体或油的溅落等需防护场所,宜选用托盘,最上一层桥架应设置实体盖板。
需因地制宜组装时,可选用组装式托盘。
除上述情况外,宜选用梯架。
6.金属制桥架系统,应设置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采用玻璃钢桥架时,应沿桥架全长另敷设专用接地线。
7.振动场所的桥架系统,包括接地部位的螺栓连接处,应装置弹簧垫圈。
8.要求防火的金属桥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外,尚应对金属构件外表面施加防火涂层,其防火涂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A181的有关规定。
9. 以下同样适合电缆桥架的敷设要求: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10.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11.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12.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