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电管理(1) 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8《爆炸专和火灾属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2) 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3) 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1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4) 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5) 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65533;0&65533;22、防雷、防静电规定(1)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2) 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3) 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