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申请用电,请到所在地乡镇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申请时需要您提供的材料如下:
1.居民用户(生活照明)
①提供房产证、土地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需提供农村宅基地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城镇拆迁补偿协议书之一或出具县政府提供的《水(电)入户产权审核表》。
②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低压非居民用户(商业、普通工业、非普工业等用电)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非法人代表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供房产证、土地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需提供农村宅基地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城镇拆迁补偿协议书之一或出具县政府提供的《水(电)入户产权审核表》。
⑤非法人代表本人产权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新房用电开户的相关规定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有以下规定:
第三章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第十八条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供电营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