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事情是这样子的!
在看房的时候,觉得价钱和房子都是比较合适的,但是在签回预售合同的时答候,上家的老婆(一泼妇)突然提出要加5千元,不然不买,最后好说歹说加了4千2百块钱,签下合同。经过2个半月的办理手续的过程,本来6月30号,应该交房了,突然上家说他们新买的房子刚刚拿到,刚开始装修,需要在拖延两个星期交房,并且给我500块意思意思,但是我看过合同,延期一天交房,每天按照200块不到算违约金,这14天算下来就有2800了,这个差距也太大了,我们这边就没有同意,再说一开始的梁子已经结下了,就要求他们7月2号交房,上家这时候就很不满意我们的做法(我们的做法有什么不对的)到处说我们的不是,而且可能在交房的时候会弄点事情出来。我现在就在烦恼,要是当初说14天叫上家给我一千块钱,14天后正常交房,是不是会少一些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