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条件:
广州市户籍居民限2套,单身(含离异)限1套。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单身(含离异)人员限购1套,增城、从化限购1套(非广州户籍居民在增城从化限购1套房)。境外机构和个人按现行政策购房。
非本市户籍家庭,能提供购房日前5年内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扩展资料
广州购房贷款政策
一、首付
1、广州市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
2、广州市无房有贷款记录者:商品房首付最低4成,公寓首付最低7成。
3、广州市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5成。
4、广州市有房首套未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5、广州市有房:公寓首付最低7成。
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2、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3、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首付不能贷款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