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与当事人是否户主,无关的):
1,根版据我国《户口登记条权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该房产所在地继续挂靠;
3,在当事人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房东(包括户内的其他成员)的户口迁出期限,应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迁出户口;
4,否则,房屋受让方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