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屋在房屋用途上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无论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超没超过五年,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都要按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如果该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所需税费如下:
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0%缴纳。(卖方承担)
5、印花税:按房屋交易额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55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交易额1.9%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扩展资料
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5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