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循环泵属于违规行为,不属于违法,采暖公司会责令拆除,至于是否会罚款,要看当地的供热条例是否有相对应的规定。
以山东省为例,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三)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相关新闻:山东烟台一业主私装供暖循环泵 多次劝导不理被停暖
因自己家的暖气不热,烟台市区塔山东路54单元的部分用户,在自己家暖气管道上私装循环泵,导致塔山东路53单元住户暖气片冰凉。目前,该单元已被暂时停暖。
为落实真实情况,记者跟随华阳热电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查看。在其中一户,记者看到厨房地上走的一根暖气管道上安装了一个循环泵,而且正在使用中。另外,该户还在卫生间安装了换热器。
采访中,记者在塔山东路54单元楼前看到,为避免影响隔壁单元的供热效果,工作人员将楼前的阀门井里的阀门水量拧小,为防止用户私自打开阀门,还将阀门手柄卸掉。但塔山东路的用户却用扳手再次将阀门拧大水量。
发稿前记者获悉,鉴于塔山东路54单元安装循环泵十分严重,而且工作人员多次劝说,用户均置之不理的情况,华阳热电公司从1月28日起对该单元暂时予以停暖。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山东省供热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烟台一业主私装供暖循环泵 多次劝导不理被停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