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的来女士不把房子给老公作婚房有错吗

(分钟前 更新) 162 7852

最新回答

我觉得没错,婚前财产本来就是自己有分配权,没有义务一定要送给人,好好商量还有可能。
猫女盈盈 2024-05-13
房子本来就是属于来女士的私有财产归个人所有,所以不把房子给老公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这是她个人的选择。
gengxiewei 2024-04-29
来女士有权处置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并没有什么过错。这不是她被杀害的理由。
笑靥的梦魇 2024-04-18

当然没错,个人财产的处置权只有自己,房子是来女士的个人财产,她愿意给谁就给谁,如果不愿意给,谁也不能强求。

别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就算有血缘关系也一样。比如说某些老人去世了,遗产分配不填子女的名字,填一个陌生人的名字,或者说把钱全都捐出去,不分给子女。你能说他做错了吗?因为处置个人财产根本就没错。

许某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已经是一个二十八九的成年男子了,我认为他早就应该自食其力了。换句话说,即便是其亲父亲母都没有给他购买婚房的义务。更何况来女士跟他又没有血缘关系。凭什么要出一套价值几百万的房子供其结婚呢?

这么看来,许某某的儿子明显也是个没能耐、吃软饭、啃老的家伙,自己没能力赚钱买房,就跑去给许某某施压。许某某同样是不求上进的东西,自己没本事赚钱给儿子买房,就使用这种卑鄙龌龊的手段。

——要说错,来女士不是错在不给许某某的儿子提供婚房,而是错在了当年的任性,走错了人生中重要的一步。

据了解,许某某与来女士曾经是恋人,但是由于来女士的家人不同意,二人没能跨入婚姻的殿堂。此后来女士与前夫结婚并生下了大女儿,许某某也与前妻结婚生下了一个儿子。

但二人始终余情未了,虽然已经各自结了婚了,但还是私底下走到了一起。为此,许某某的前妻还跟来女士起过冲突。不久后来女士提出与前夫离婚,当时其前夫与来女士的父母并不同意,来女士就以借外债威胁。而许某某更是对前妻家暴,掐着其脖子逼迫其离了婚。

二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了一起。这可能是来女士这一生做得最错的一件事,送羊入虎口,终得家破人亡……

冷扇画屏 2024-04-03

杭州来女士的案件,曾经引起了很大的轰动。随着案件的侦破,来女士的失踪之谜也真相大白。她的下落和很多网友的推测吻合,她已经遇害了。不过出乎大家意料的是,她是死在自己的丈夫手中,而且是以碎尸的方式被处理掉了。这就让大家对她的死感到更加的好奇。

究竟有多大的冤仇,让她的丈夫下了如此的毒手。从案情披露出的原因是,来女士的丈夫要求她,将来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做婚房引发的。这件事其实从法律上来看,是十分简单清楚的。那就是来女士离婚后与同样离婚的丈夫二婚,各自都有着自己的孩子,然后结婚后又生下了双方的孩子。那么,他丈夫和前妻生的儿子就跟来女士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而这套房产是来女士自己拥有的,不是她和丈夫的共同婚姻财产。这样,从法律上来说,来女士丈夫和他的儿子对这套房产没有任何的处置权。如果她的丈夫要求将这套房产给自己的儿子做婚房,必须来女士同意才行。正是因为来女士不同意,才使得他的丈夫动了杀心。

可是,来女士的丈夫没有想到的是,就算是他杀害了来女士,他也得不到那套房产。因为那套房产的继承人是首先从来女士有血缘关系的人开始分配的。可以说,他和来女士共同生下的女儿有继承权,他都没有。不但他没有,他的儿子也没有。这样,他白白杀死了来女士,还一无所得。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来女士不把自己的房子给丈夫的儿子做婚房,做得一点都没错,合情合法。因为来女士还有自己亲生的骨肉,她要为自己的孩子打算。但是,来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她做的这一切,并不是法律认为她也没有错,而是她的丈夫认为她有没有错。

她的丈夫认为她错了,结婚后的双方财产应该都是共有的,或者说他是男人,是一家之主,应该是他来支配的。因此,她的丈夫认为她错了,所以就杀了她。这才是这个案件里最可悲的原因。

我们从来女士的这个案件里,可以看到,她的丈夫如果不是一个法盲,就是一个极度自私冷酷的人。他的想法和行事作风,是完全从他自己的思考出发的。他根本不理睬什么法律,他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这种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认为这个世界就是为他打造的。这种自以为是的人在世界上到处都可以看到。

哪怕他去咨询学习一下继承法,他也不会采取杀害来女士这样的做法。因为这样做他得不到任何房产,反而会因为触犯法律而走上绝路。但是,他就是这样做了。所以,我们要向来女士学习,遇到这种自以为是的人,最好对他们敬而远之,离得越远越好,免得遭受意想不到的事情。

头发长很慢 2024-03-26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首页 >  杭州杀妻案的来女士不把房子给老公作婚房有错吗

其他人还看了

页面运行时间: 0.03718209266662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