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的举报电话是12369。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版他组织通权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扩展资料
12369热线的工作要求:
1、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2、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4、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网-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