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生效,其效力等同于判决书!
一、法院调解协议:
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可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涉及到调解协议发生效力的时间。
二、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
1、关于调解书的生效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而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法律规定,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当事人一旦接受调解协议,就意味着放弃了上诉权。因此,无论是在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均不能提起上诉。
你说的对抗第三方,不知道具体指什么情形,如果调解协议中对某所有权进行了明确,而第三方指出不同主张的,则调解协议是依法生效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对抗第三方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