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一类建筑二类建筑三类建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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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补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宜符合表3.0.1的规定。

建 筑 分 类 表3.0.1

名称
一类
二类

居住建筑
高级住宅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公共建筑
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

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1.除一类建筑以外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注:因在该处“表格”不能形成,数字有点不整齐)
参考资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 5.1.1的规定。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表5.1.1

建筑类别

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m2)

一类建筑

1000

二类建筑

1500

地下室

500

注: ①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②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

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5.1.3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5.1.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5.1.5.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5.1.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1.5.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1.6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maymay552000 2024-06-28
建筑根据重要程度分四类建筑,一类是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耐久年限是100年,普通建筑属于二类建筑,设计耐久年限为50年,三类的是25年以下的次要建筑,四类是15年以下的临时性建筑。
萱萱小宝 2024-06-23
1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一类:临时建筑 ,设计年限回5年
二类:易于答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设计年限25年
三类:普通建筑和构筑物,设计年限50年
四类:纪念性和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年限100年
出处请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表3.2.1
whatever345 2024-06-1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1条有详细说明。
住宅的:10-19 为2类 19及19以上为1类

公共建筑:分得比较细。具体看书!
凯凯妞妞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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