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文化知识――科举考试
1.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
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 b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例如:
(1)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
(2)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
2.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
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下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吏、三吏、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明清科举简表
院 试 乡 试(秋闱) 会 试(春闱) 殿试
考场 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京城和各省城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卯、午、酉年八月,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会试同年四月,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榜眼
第三名 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