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墙渗水通常情况物业是没有太大责任的,责任应该为开发商或业主回。
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出卖答人,将房屋出售后,对商品房承担维修责任,除地基和主体结构保修终身外,开发商对其开发的商品房不可能永远承担维修义务,一旦期限经过,作为房屋出售方的开发商即对商品房的维修不承担责任了,转而由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其自己所有的财产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总结一句话就是: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保修期过后出现质量问题由业主自行承担。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应承担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维修责任以及损失赔偿责任。
因此,业主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对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维修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外墙渗水,互相推诿,到底谁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