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来理房屋买卖委托源授权,需要委托人与受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
(2)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
(3)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产证原件;
(4)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2,授权委托书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2)受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3)房屋的基本情况;
(4)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
3,《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
第三条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条房屋委托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受托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三)房屋的基本情况,但涉及的房屋尚未确定的除外;
(四)委托内容: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期间、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等;
(五)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及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