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内) 第二十二条规定:“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根据以上规定,房子是你老公父母的,你们结婚后,父母又将这个房子过户到了你老公的名下,应当认定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分割财产时你老公能够列出证据证明父母是对自己个人赠与的,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