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卡卡标准规范吧。
6.1.3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8.1.10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
灭火器规范:如果高层住宅的公共部位的建筑面积没有超过100平方,不用配置(除: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场所)。
其他:风机房,水泵房,消控室等(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无论建筑高度,不需要配置。
如果按照从严的建规,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的必须配。灭火器的规范没说公共部位建筑面积小于100㎡必须配。
但是如果你们住宅有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场所必须配,不受100平方限制,哪怕你就2平方,也得强制配置灭火器,也不关你是否是单、多、高层住宅。
你照本宣科,核查一下是否违法!再说:物业不违法。因为物业只负责看管维护消防设施,它给你丢失了,它违法。你本身就没有灭火器,物业违啥法?如果你小区需要配灭火器,还请大家集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