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1 正压或负压系统风管与设备的漏风量测试,分正压试验和负压试验两类。一般可采用回正压条件下的测答试来检验。
A.3.2 系统漏风量测试可以整体或分段进行。测试时,被测系统的所有开口均应封闭,不应漏风。
A.3.3 被测系统的漏风量超过设计和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出漏风部位(可用听、摸、观察、水或烟检漏),做好标记;修补完工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
A.3.4 漏风量测定值一般应为规定测试压力下的实测数值。特殊条件下,也可用相近或大于规定压力下的测试代替,其漏风量可按下式换算:
Q0 Q(P0 / P)0.65 (A.3.4)
式中 P0―规定试验压力,500Pa;
Q0―规定试验压力下的漏风量〔m3/(h・m2)〕;
P―风管工作压力(Pa);
Q―工作压力下的漏风量〔m3/(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