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既然已经签订,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都签字,即为成立。
在合同规专定的期限内,即为生属效。
只要在合同签订的期限内,租金的缴纳数额已经明确约定好了,并不是任何一方可以随意去增减的。
如果房东说要拆迁,那么规划局或者拆迁办肯定会在房屋附近张贴拆迁公告等相关信息,不要听信片面之词,而且,合同约定的租金,只要你不同意,就可以按照当初约定的租金交纳房租,你自己坚持合同继续履行,这才是保障自己利益不被侵犯的根本。
如果房东强势要求涨价,或者提出过分要求,你可以“违约”行为警告他,违约是要付违约责任的,不过也要看你的合同里是否有规定违反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