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六大产权问题须留意
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也是国家法律允可和交易受法律保护的),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买二手房需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问题一:产权交易有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问题二:承租人可能优先购买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问题三:房屋用途非商用
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问题四: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这里指宽面超出面积)。
问题五:城市居民不能买农民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属于农民私有财产,房屋买卖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
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
问题六:未办理房产证 (我们泰州二手房交易市场,这个问题最为突出)
购房者特别需要注意,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俗称更名),而未办理产权证则尽量不要购买(交易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我们身边就有个很好的例子,启鼎花园至今土地证也没有办出来)。
考虑买二手房的客家们,现在你们千万要睁大眼睛,看好产权并认清产权问题的严肃性,不要盲目购买。一方面给自己制造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助长了房产炒家们的炒房热情!
坚决抵制房产非正常更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