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11 的规定: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又规定适用在超过3m后需要提供连接的转换层结构。
反支撑的作用主要是当室内产生负风压的时候,控制吊顶板面向上移动。当板面受到风荷载作用,板面会上下浮动,吊杆通常使用φ6~10钢筋制作,可以控制板面向下的移动,而不能控制板面向上的移动。反支撑可以撑住板面不让板面向上移动,从而达到控制板面变形的作用。
扩展资料
GB50210-2018新版本发布,代替GB50210-2001。新版本规范,2018年9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规范更新主要变化如下:
1、摈弃了过去现场配制水泥砂浆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删除了工艺落后且不环保的木门窗现场制作相关条文,删除了影响散热,不利于节能的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
要求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为工厂化产品,要满足产品标准,所有的预制装饰装修材料安装装配施工质量验收都有明确要求,预制装配构件中的抹灰找平、面层涂饰、饰面材料安装等都可以按照标准相应的分项工程验收要求进行控制,为绿色施工、装配式施工保驾护航。
2、增加了外墙防水工程验收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无处管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条件。新标准增加了保温层薄抹灰工程验收要求,要求对聚合物砂浆保水率进行复验,强化对保温层薄抹灰的重视,解决保温层薄抹灰养护不良难题。
3、将吊顶工程划分成整体面层吊顶工程、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和格栅吊顶工程,根本改变了原规范吊顶按明龙骨吊顶和暗龙骨吊顶的不科学划分。新标准将原饰面板(砖)工程拆分成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其中饰面砖工程包含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