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中等人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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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温情的社会,有义务对那些不太成功的人提供帮助,如果不能帮他们过上正常的生活,至少也要帮他们维持最低的需求。这话是新加坡前资政李光耀说的,相信宋朝人还没有听说过,然而宋朝人却那样做过。

仁宗即位那年(1041年),京师闹瘟疫,大伙看病要花钱,大批租房居住的商贩和军户交不起房租了。这时仁宗说话了:“这阵子楼店不要收房租。”一道圣旨,帮众人维持了最低需求:住。

帮人们过上正常的生活,叫做保障;帮人们维持最低的需求,则叫救济。宋仁宗免收房租的政策固然谈不上住房保障,却是真正的住房救济。继仁宗之后,英宗又下诏各州各县:以后每逢灾年,除开仓放粮外,公房房租一律减免。

免收房租只能是暂时的救济措施,从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到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宋朝政府又重修东、西福田院,增设南、北福田院,命工部大建住房,但凡逃荒入京的流民、赤贫破家的市民、无人奉养的老人等,尽可能安置进福田院,每年所需费用约五百万左右,全由中央财政承担。北宋末年,权臣蔡京当权,又下令各州县设置居养院、安济坊,其中安济坊用于慈善医疗,居养院则用于住房救济,让遭了天灾的居民和无家可归的乞丐居住。这个措施一直延续到南宋中叶。

概括起来,宋朝的住房救济包括三种。一是像宋仁宗、宋英宗那样,对租住公房的市民减免房租;二是由政府建房,免费安置流民和赤贫户,如神宗所设福田院和蔡京所设居养院都有这个功能;再就是廉租房。例如仁宗庆历末年(1048年),枢密副使富弼出知青州,当年黄河决口,约50万人无家可归,富弼命辖下各县出资修建简易房,以低租形式供人们居住(见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再如仁宗至和三年(1056年),龙图阁直学士蔡襄出知泉州,在泉州万安渡造屋数百间,低租出赁给船户,那也是典型的廉租房(见方勺《泊宅编》)。

两点说明:

1.宋仁宗减免房租的时间甚短,前后仅持续了十天,这是因为楼店不收房租,宫廷财政就要赤字――宋朝公房租金是宫廷开支的重要补充。

2.安济坊不是蔡京的首创,但确实是蔡京推而广之的。可惜没有科学的配套措施,地方官纷纷贪污中央拨款,致使安济坊形同虚设。聊宅网友 飘忽不定
南得珍贵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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