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出租或是出售都是要房子产权人签名的,也就是说要房子产权所有的人都内签名同意才有容效的,而其前夫如果没有出据女老师的租赁委托书及身份证,也没有女老师的签名就出租该房产,那些所签的租赁合同是没有效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可以双方达成协议,男方给一半的房产费,房子全归男方所有,或女方出钱给男方,房子全归女方所有,然后去房管局办了登记,出新证就可以了,这样就随便持有人出售或是出租都可以了。
1、如果只有一半。那么在处置你的房屋,比如买卖、租赁所得的货款必须合理的分给另一方所有人。进行抵押的话也只能用你所有的那一部分。
2、其中一方要把房子的另一半所有权卖给第三人,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同理,你卖的话,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