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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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卖方:如果卖方是单身无共有权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户口本、手章。如果卖方是已婚状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手章、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如果卖方房屋存在共有权人,需要共有权人根据其婚姻状况携带以上对应材料。
买方:如果是婚前个人(或多人)购买房屋,需要携带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据及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如果是已婚者购买房屋,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款以及后期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
对于存在丧偶状况的买卖双方,需要其携带的户口本上能体现出丧偶状况。对于存在离异状况的买卖双方,需要在过户时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需要携带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

二手房过户流程:
1、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2、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3、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4、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
6、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7、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初见521125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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