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回。条文答说明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第6条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