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但是现市场产品、尤其是大宗行物资、建材接收验收都形成了这样的潜意识和规则,明明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规依据的也没办法。出厂检测报告 顾名思义就是对出厂产品必须要经过检测检验确保产品的合格性,从这个基本内涵就知道通常来说出厂检测是厂家自己对自己产品合格性的检测和保证,要不然厂家要质量部干啥?要检测室干啥?你购买的手机、家电一系列产品都会附有合格证和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单,那你见过什么市、省的几大页纸的报告吗?质量保证和监测也是一家正规、成熟企业的必备体系,如3Q、3C认证等,最后形成的也就是出厂检测及监测。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是为了保障市场秩序而对企业及产品进行监督,他能保证市场无数企业的无数批次出厂产品的合格性?就算更具检测权威那么一次就2、3千的检测费企业自己承担?不合理、不合法也不合情。总之,就通常实际情况而言,出厂检测报告对每批次的质量保证是远大于某次某质监部门抽检、送检的同规格产品而出具的非该批次产品报告的,他对这批次检都没检拿个以前偶尔抽检的怎么保证?可惜市场上很多甲方及验收单位都没意识到这一点,往往就是第三方、政府质检更权威的潜意识作怪,产品质量只能靠企业,其他最多监督作用,当然特殊产品除外。出了产品质量事故第一时间出来道歉的都是企业,有谁见过第一时间的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像神户钢铁、三菱造假这些!!确实要第三方的,随便复印一两份给他,让他知道你们企业是合法合规接收政府监督管理的就对了,没必要将就这些啥都不求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