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重庆市:
纳税人在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举例,假设是一套300平方的别墅,在28日之前购买的,有个180平方的免税面积(假设业主购买价为12000元/平方,按他当时购的价格来算,我估计是均价的3倍,那税率就是1%)
那蓝湖郡业主一年所交的税就300平方-180平方120*1%*120001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