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拆迁评估师范国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版收房屋造成停权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评估师认 为:所谓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指因征收造成生产或经营性企业需要重建,并在重建期间征收人对该企业生产或经营损失的补偿,它有两个量化指标:被征收前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被征收前的效益,是指被征收人在被征收前,最近三年的平均年生产或经营利润 单位:万元 年 ,理论上应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为准,但实践中一般作者:拆迁评估师范国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评估师认为:所谓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指因征收造成生产或经营性
企业需要重建,并在重建期间征收人对该企业生产或经营损失的补偿,它有两
个量化指标:被征收前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被征收前的效益,是指被征收人
在被征收前,最近三年的平均年生产或经营利润(单位:【在线预览】展开▼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