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政策,各地不同,很多地方没有明确政策说不签合同可以拒缴费用,所以大多数供热单位不会同意的,如果实际在05年还是取暖了,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该跑不了了。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阀门关掉了,没有取暖,那么可以协商解决,缴纳部分费用,完全不交很难,毕竟锅炉房的运行费用不会因为几户居民不取暖而减少,所以还会收缴的。
下面这条政策或许有些帮助
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mohurd.gov/zcfg/jswj/csjs/200903/t20090306_1868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