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根据情况确定,具体判断如下:
1.满足规范《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67―2019)“6.1.3办公室或版会议权室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对流的窗户、洞口或可自然通风的通风器。”和“6.1.4采用自然通风的办公室或会议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二十分之一。”不设置新风系统。
2.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注意:
规范中要求为机械通风系统。该规范7.3.9中明确聊设置集中新风系统情况下的排风量,7.2.10中明确了新风量为每小时每人30方。
自然通风很难满足新风量,建议设置新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