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废旧物品申领卫生证书的手续
1.对进口的废旧物品实施卫生检疫管理的范版围:
(1)废纸、旧权轮胎、废旧交通工具、旧电器、废塑料、动物皮、毛、骨、人头发、废棉、废五金、布絮、皮絮、废木料。
(2)旧家俱、旧玩具、旧茶餐具、旧地毡、旧床上用品。
(3)粪便、垃圾。
(4)禁止进口的废旧物品,废旧服装、旧麻包。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种类和名称。
2.进口废旧物品的货主、承运人或者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下列事项:
(1)废旧物品的名称、数量;
(2)废旧物品的来源地、经途港;
(3)废旧物品的用途;
(4)废旧物品的接收单位和地址;
(5)入境前是否实施过卫生处理;
(6)预定入境的口岸、日期和时间;
(7)申报人签字。
3.进口废旧物品必须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查或者卫生处理,取得卫生证书后方准入境。
4.入境前己实施卫生处理的进口废旧物品,货主、承运人或者代理人应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验卫生处理证件,经检查认为满意,予以签发卫生证书后方准入境。否则,重新实施卫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