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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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认定还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
在房屋产权问题上,夫妻共同房屋产权变更,必须是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
第三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应当依法对房屋产权进行调查,主要是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夫妻),那么必须两人同时到场并确认
其次,需要在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同上面理由,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无权单方面办理过户的
最后,该取的人需要与夫妻单方没有利害关系,而且是通关过合法交易并支付对应价款取得房屋(如市场价100万,受买人支付了95万或者105万,没有明显偏差)
而恶意取得,包括:明知系夫妻共同财产依然购买,支付明显不合理价款(如100万房子只支付20万),没有确实支付(如虚假的购买,并没有实际支付价款),与夫妻一方窜通恶意骗取、转移财产,与一方有利害关系等
一般来说,恶意转移与善意取得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可能出现纠纷的情况一般有两类:一是房产证为一方姓名,但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夫妻一方雇人假冒配偶,通过骗取证件等方式完成交易
通常来看,受买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确实没有过错,属于善意取得,则取得有效,夫妻受害一方主张取得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而过错一方必须赔偿给无过错一方相应的损失
开心3点0 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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