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法院判决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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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拍卖房子的过户流程:
(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二回)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答给有关部门;
(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需提交证件(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民事裁定书;
(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
(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
(六)地税完税证明;
(七)契税证明。
注意:
1、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郭嘎嘎2222 2024-05-17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根据《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专文书或者人属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可见,不仅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生效的仲裁裁决书等也可以作为过户的依据。
《物权法》的这条规定被新近出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进一步具体化,该规定第2条如是规定“房屋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有权机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办理的房屋登记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登记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可见,当一方故意不配合过户时,如藏着原来的房产证不拿出来,或是找各种借口不去房产交易中心,胜诉的一方完全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具体的操作流程各地会稍有不同,应在去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
慧紫愿吉 2024-05-05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根据《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内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容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可见,不仅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生效的仲裁裁决书等也可以作为过户的依据。
《物权法》的这条规定被新近出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进一步具体化,该规定第2条如是规定“房屋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有权机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办理的房屋登记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登记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可见,当一方故意不配合过户时,如藏着原来的房产证不拿出来,或是找各种借口不去房产交易中心,胜诉的一方完全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具体的操作流程各地会稍有不同,应在去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
馋猫也优雅 2024-04-25
通常不可以的,凭法院判决书无法办理过户。
对于经法院判决的房子,在版判决生效后,过户的权方法有二种:
1、由双方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局,依据法院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进行过户。
2、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强制过户。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来一块钱包子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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