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暖费基本标准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京热力城市热网供热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属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
二、供热计量收费
北京市新增3000余万平方米居民住宅热计量收费,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仍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应不同,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的价格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三、供暖时间安排
1、北京供暖的法定时间为:11月15日开始至2017年的3月15日。
2、根据“看天决定供暖时间”的原则,每年法定供暖日前,北京市会先后进行三次气象会商,当预测出现极端天气,也就是11月15日前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将启动提前供暖。
提示:目前全市共有1600多家供热企业,热力集团负责的供热面积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30%左右。如不属于北京热力集团的负责范围,还需留意小区公告栏里贴出的通知,以公布的实际试供暖时间为准。
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