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后符合以下情况的再买房才不是二套房:
1、只有一套无按揭房产,出售后按揭购买第二套房,算首套房,该种情况下提供房产出售税单,可按首套房贷申请;
2、目前,大部分银行对于首套房贷可以给予首付三成,利率按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年利率7.05%)计征,个别商业银行现阶段暂停了二手房贷业务,也有个别银行要求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
3、原来有两套房产,两套都没有贷款记录或有一套有贷款记录,算二套房,该情况出售一套房产后,市民想再按揭购房的话,提供房产交易税单,银行将按二套房贷办理按揭贷款。首付六成,利率按基准利率至少上浮10%;
4、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按照首付六成,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办理。
扩展资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