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
扩展资料:
交易手续费: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0.05%(2009年至今暂免)。
营业税: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废止)住宅5年内:房屋评估总额×5.6% ;5年或5年以上普通住宅无营业税。
(最新)住宅2年内:房屋评估总额×5.6% ;2年或2年以上普通住宅无营业税。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二手房交易税费